第五章——通用人工智能
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中的通用人工智能(GPAI)义务:第五章指南
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第五章规范了通用人工智能(GPAI),即大多数人所说的基础模型。它分为两个层级: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标准GPAI义务,以及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对具有系统性风险的模型提出的额外义务。
上次更新: April 29, 2026
什么算作GPAI?
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对通用人工智能模型进行了广泛的定义:
一种显示出显著通用性,并且能够胜任各种不同任务的人工智能模型,无论其如何投放市场。大多数大型语言模型、图像生成模型和多模态基础模型都符合这一条件。
第五十三条:标准GPAI提供者义务
所有GPAI提供者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:
- 维护技术文档,包括培训和测试过程
- 向集成该模型的下游提供者提供信息
- 遵守欧盟版权法,包括制定尊重文本和数据挖掘退出政策
- 发布足够详细的培训数据摘要
- 如果公司不在欧盟设立,则指定一名欧盟代表
第五十五条:系统性风险GPAI义务
符合系统性风险阈值的模型(目前为10²⁵ FLOPs的培训计算量,仅供参考)将面临额外的义务:
- 模型评估,包括对抗性测试
- 系统性风险评估和缓解
- 网络安全保护
- 向人工智能办公室报告重大事件
- 能源消耗披露
行为准则
委员会制定了一项GPAI提供者自愿行为准则:
采用该准则具有自愿性,但可以对其中涵盖的义务提供符合性推定。
开源豁免
开源GPAI模型在法规下享有优惠待遇:
根据自由和开源许可协议发布的GPAI模型,基本上可以免除第五十三条的规定,但版权和培训数据摘要义务除外——而且,该豁免条款完全不适用于系统性风险层级的模型。